代表见证——从“要钱没有”到主动履行
2025-04-15 17:48:20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 | 点击量:11939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龙淑芬)为自觉接受监督,规范执行行为,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透明度和法院公信力。近日,洪江人民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孟红波监督、参与、见证了一起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支付令内容的强制执行案件。
该案中张某(化名)因店面装修需要,雇佣李某(化名)从事木工作业,在装修工程已经完工的前提下,张某迟迟未支付剩余工资,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,无奈之下向洪江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,要求张某支付剩余工资3000余元。张某收到支付令后,既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,也未履行支付义务,故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洪江人民法院迅速进行线上查控,发现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,之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张某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,但张某态度嚣张,拒不履行,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传票传唤。
在法院接待室,执行干警向其询问为何不履行生效的法律义务,张某不耐烦地辩解道:“我现在手里没钱,再等一等吧,等我有钱了一定还给他!”面对仍无还款计划且毫不配合的张某,执行干警向其释法明理,同时也严肃告知张某要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,否则法院下一步将会采取一系列严厉的信用惩戒措施,这些措施将对其日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。听到这些,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力,态度强硬的张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主动表示愿意还款,并于次日,在区人大代表的一同见证下,将所欠劳务费3000余元全部履行完毕,至此,本案得以执行完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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